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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国大法官如何断案

发布时间:2013-02-26 01:07:50
    美国最高法院有9位终身任职的大法官。官司打到那里,最后将由这9人投票表决。其中一位大法官肯尼迪在接受采访时披露他们的断案原则。
    正式开庭前,我们有个不成文的规定:彼此不就案情进行交流。这样做是因为我们不希望在庭审前有任何拉帮结派、勾兑游说的现象出现。一般来说,关于同事们对某个案子的确切想法,我们都是通过他庭审时的提问才首次知晓。48到72个小时之后,大家会坐在一起开会,首次就如何裁判表态。
    如果某个案子的投票结果非常相近,比如是5票对4票,就算你处于获胜的多数方,也不会与其他人击掌相庆或拍背道贺。相反,会议室这时会出现片刻安静,藉此表达对这一程序的敬意,甚至是敬畏。
   冷战结束后,我接触过许多俄罗斯法官,他们很难相信白宫不会给我们打个电话,告诉我们某个案子该怎么判。当我们告诉他们:“不是,我们这儿不允许这么做。”他们会说:“好吧,可能表面上是这样,但没准儿他们会用别的方式,暗示你们怎么判。”总之,向外国来访者解释我们的司法独立,不是件容易的事。我带他们参观法庭时,通常会介绍两个规则。首先,政府如果是一方当事人,也得坐在台下,像任何人一样参与辩论。其次,这里有一个规矩,就是除非在所有人都能听到谈话内容的公共场合,我们不能与任何当事人或律师私下说话。我想,这些规则至少可以帮助他们了解两点:第一,政府和任何普通当事人一样的;第二,再强大的政府,遇到官司,也必须在法官面前为自己的政策辩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