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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学教授说“法律”

发布时间:2013-04-30 09:03:59

    哈罗德·伯尔曼是美国一所大学的法学教授,他授课深入浅出,妙趣横生。
    有一次,他到一所中学给学生们讲授法律类型及其适用范围时,打比方道:一个孩子说 “这是我的玩具,别动它! ”——这是财产法,合法的财产神圣不可侵犯;一个孩子说 “你答应过我的,不要反悔! ”——这是合同法,每一个人都要对自己的承诺负责;一个孩子说“他先打我的,他应该道歉和罚站! ”——这是刑法,伤害他人或者侵犯他人合法权益,就应受到惩罚;一个孩子说“爷爷奶奶给的零花钱我不能独吞,我必须要上缴一部分给妈妈! ”——这是税法,任何人的收入必须有一部分要上缴政府;一个孩子说“我要把你做的事全部告诉老师! ”——这是诉讼法,私下解决不了的纠纷,就必须通过诉讼的途径;一个孩子说“爸爸说不可以,我们还是不要去做吧! ”——这是宪法,最具权威性的法律,任何其他法律条文或者组织规范都不可挑战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