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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《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管理规定》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05-10-17 10:43:00

 

关于印发《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管理规定》的通知

建设[1999]4号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建委(建设厅),计划单列市建委(建设局),国务院各有关部门,总后营房部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:

  现将《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管理规定》印发你们,请贯彻执行。执行中有什么问题和意见,请及时告我部勘察设计司。

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
一九九九年一月六日